一對廣東夫妻洽談離婚,男子當場毆傷丈母娘和妻子
因女兒女婿洽談離婚無法達到共同,作為丈母娘的張某在勸止進程中被女婿打傷。近來,梅州市蕉嶺縣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成心損傷案子,被告人楊洛(化名)被判處拘役五個月,緩刑六個月。
楊洛和曉瑩(化名)成婚十多年,育有兩個兒子,兩人時常因小事發作爭持。2016年9月22日黃昏,曉瑩和母親張某到蕉嶺縣蕉城鎮的住家跟楊洛洽談離婚事宜,夫妻二人發作爭持,后曉瑩與母親張某離開住家。因曉瑩出門時關門力度較大,楊洛見狀心生怒火,沖出門外朝曉瑩的背部踢了一腳,不甘示弱的曉瑩隨即與楊洛扭打在一同。張某見狀上前去拉扯楊洛,楊洛便用拳頭毆傷張某的頭部和眼睛,造成張某左眼受傷。經蕉嶺縣司法鑒定中心鑒定,張某的損害程度屬輕傷二級。
在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,楊洛才認識到工作的嚴重性。2017年5月,楊洛的家族幫助補償了張某的丟失費用合計55000元,取得了張某的體諒。
法院以為,被告人楊洛成心損傷他人身體,致一人輕傷,其行為已構成成心損傷罪,鑒于其認罪態度較好,依據本案的犯罪事實、性質和對社會的損害程度,遂作出上述判定。